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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恐惧”的形态及其悲剧意义

         

摘要

“恐惧”是古希腊悲剧理论的重要范畴,并形成西方悲剧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审美元素。诸多戏剧家和理论家在不断探索“恐惧”的悲剧意义。“恐惧”可以归纳为四种形态:一是《麦克白》敲门声的恐惧,源于托马斯·德·昆西的观点,他提出为什么凶手受到威胁的时候会让观众感到恐惧?为什么观众会将立场转向凶手一边为其担惊受怕?精神分析理论作出了合理的解释,认为人类童年对于各种“禁忌”的冒犯以及遭受的惩罚,使得他们在成年之后依然潜存着犯罪感的心理反应,戏剧情景能够激活这种深藏的“童年记忆”。二是俄狄普斯的恐惧,即乱伦的恐惧。《雷雨》真正震撼人心的是“俄狄普斯”结构,剧中周家大少爷上至继母,下至胞妹,陷入了“双重乱伦”——恐惧中的恐惧。此外,弑父的原始恐惧也在发生着作用。三是仇杀的恐惧,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仅仅仇杀还是不够的,只有在血缘亲人间所引发的仇杀才最富有恐惧的力量,曹禺的《原野》是解释仇杀的典型文本,它包含了有意谋杀、谋杀未遂、误杀三种主要的仇杀形式,不同类型的仇杀一步步将悲剧推向高潮,而恐惧也就达到极点。四是阿尔扎马斯的恐惧,源于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途经阿尔扎马斯的小客栈,深夜时分突感恐惧袭击心头,被后人命名为“阿尔扎马斯的恐惧”。这个神秘的恐惧究竟有没有对象,研究者们最终将它归结为“对死亡的恐惧”。《安娜·卡列尼娜》全部章节中唯一的文字标题命名为“死”,试图诠释这种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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