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学教育研究》 >民法的教育家:寇志新教授访谈

民法的教育家:寇志新教授访谈

         

摘要

寇志新教授是民法的教育家。他的法学教育思想离不开民法。在民法认识论方面,他倡导民法的私法本质,并应当按照该本质进行立法和法律实践。在民法方法论方面,他首创了民法法理逻辑结构作为学习民法和处理民法问题的方法。寇志新教授的法学教育人才观有三个层次:法律人才应当符合宽口径、厚基础的要求;法律人才应当适应社会需求;法律人才培养应当激发学生的心理内力。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