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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庭前会议之效力

     

摘要

民事诉讼庭前会议是审前准备程序的一项重要制度.首次庭前会议为案件的审理制定初步计划,后续依据程序推进需要再决定是否召开庭前会议,帮助法官将诉讼层层向前推进,最后一次庭前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则具有固化争点和证据的功能,对庭审的集中进行具有重要作用.最后一次庭前会议决议形成后,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庭前会议决议内容不得变更,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逾期提出证据均应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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