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第一章 我国民事诉讼庭前会议制度的出台背景
一、庭前会议制度的域外经验
二、我国对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研究加深
三、兼顾公正与效率的司法实践需要
第二章 沈阳市中院庭前会议制度的实践探索
一、庭前会议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案件的审理方向
(二)整理争议焦点
二、庭前会议制度的运行机制
(一)庭前会议制度的适用范围
(二)庭前会议制度召开的主体、时间、次数及形式
(三)庭前会议制度中整理争点的具体运作
第三章 对沈阳市中院庭前会议制度的评析
一、沈阳市中院庭前会议制度的实践效果和理论价值
(一)沈阳市中院庭前会议制度的实践效果
(二)沈阳市中院庭前会议制度的理论价值
二、对沈阳市中院庭前会议制度的建设性意见
(一)《操作规程》对庭前会议的次数规定不明确
(三)《操作规程》缺乏对庭前会议效力的规定
(四)缺乏相关配套制度的衔接
第四章 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庭前会议制度的总体构想
一、吸收沈阳市中院《操作规程》的合理内容
(一)庭前会议的启动和适用范围
(二)庭前会议召开的主体、时间及形式
(三)整理争议焦点的运作程序
二、填补尚无具体规定的操作规程内容
(一)完善《操作规程》对庭前会议制度对次数及整体运行的规定
(二)在庭前会议中完善审前调解制度
(三)完善关于庭前会议的终结及其效力的规定
二、健全与庭前会议制度相配套的制度措施
(一)完善现有的诉答程序,建立强制答辩制度
(二)充实庭前证据交换制度,为庭前会议固定证据和争点做铺垫
(三)完善法官在审前阶段行使释明权的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个人简历
后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