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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85条与第388条的理解与适用

             

摘要

受贿罪是职务犯罪中比较常见和多发的一种犯罪,不仅其本身具有一定的渎职性,而且还属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犯罪,其犯罪构成具有相当的复杂性与特殊性。从1979年刑法首次在立法上将受贿罪作为一种独立的犯罪,到1997年新刑法的制定,受贿罪的构成及其内涵的界定,经历了较长的演变过程。虽然新刑法对受贿罪作了比以往较力明确和完善的规定,但是,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围绕该罪犯罪构成的理解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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