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律师世界》 >山穷水尽藏有路 柳暗花明又逢春──叶光辉杀人案成功辩护点滴收获

山穷水尽藏有路 柳暗花明又逢春──叶光辉杀人案成功辩护点滴收获

         

摘要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咸宁分院的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叶光辉因其妹妹叶晓静被邵烈昌驾驶的汽车压死,而对都怀恨在心。时过一个多月后,叶光辉在公共汽车上遇上了乘车的部烈昌,叶便用率先准备好的三角刮刀朝邪的左后部刺一刀。致部肋门脉断裂,肺组织贯通,引起血气胸,严重失血性休克死亡。公诉机关认为叶光辉的行为构成意杀人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此案发生于199O年4月11日,正值全国第二次大规模的“严打”期间,检察机关于同年5月26日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咸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时,辩护人作了本案定性应改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和被告人有投案自首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及其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辩护。法院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