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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物”与“用用”--以王船山《庄子解》为中心的考察

     

摘要

在《庄子解》中,王船山的体用关系论可通过“物”与“用”两个概念加以把握。长期以来,学界没有充分意识到“物”“用”在船山解庄思想里的重要性以及“物”“用”间的关联性。“以人役物”或“曲人徇物”的理解范式,最终都难以脱离价值评判的困境;而船山以“浑天”视域收摄“物”“用”并进行整合,实现其对庄子思想的解构与重建。“物”凭借自身功用获得内部性的价值重估,“人”亦收回对“物”的控制而能自作主宰。“人”与“物”在界分明晰的同时各自拥有恰切定位。除了本体论层面的“用”,船山对表“实行”义之“用”也给予了相当程度的重视。佛教取消“物”的实存性,道家对“物”进行静观描摹,而船山对实践的强调使其体用关系论呈现出有别于释、道的独特思想旨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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