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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中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博弈

             

摘要

中国学术界关于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究竟谁应为优先者之争似乎已经陷入了二律背反.一方面,主张实体正义优先的学者不得不面对众多深具远见的学者对"看得见的正义"的迫切呼吁以及现实中恣意的"人治"给司法公正性带来严重损害的尴尬;另一方面,主张程序正义优先的学者也难以回避由于我国刑事立法宁粗勿细、宁疏勿密的原则给法律适用带来的难题.在刑事法律中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博弈中,如何能够使得两者不会由于陷入"纳什均衡"而导致法律功利目标的削弱,就成为我国能否真正走向法治化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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