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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形声字声中有义的范围和右文说的局限

         

摘要

正 我们讨论形声字的声符是否表义的问题,自然要联系到“右文说”。“右文说”为宋代王子韶所发明,他认为形声字的声符不仅能表音,而且有表义作用;同声符的形声字之间,意义必能相通。科学家沈括在《梦溪笔谈》中记载了这一著名理论:“王圣美治字学,演其义为右文。古之字书,皆从左文。如木类,其左皆从木。所谓右文者,如戋,小也。水之小者为浅,金之小者曰钱,歹之小者曰残,贝之小者曰贱,如此之类,皆以戋为义。”(卷十四)此说一出,遂成显学,历代学者津津乐道,时有阐发。对这一理论究竟应如何认识,实为文字训诂领域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试图从实际材料的分析出发,阐明形声字声符表义的原因和范围,并在此基础上对“右文说”理论作简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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