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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事项可仲裁性的重新审视

     

摘要

争议事项可仲裁性曾被视为一国立法对仲裁范围所施加的一种公共政策限制.随着世界各国商事仲裁的发展,公共政策与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日渐脱离.争议事项可仲裁性应重新审视,争议事项可仲裁性源于仲裁作为以合意为基础的争议解决方式所具有的内在局限性去寻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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