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目的论视角下的碳排放权性质界定——基于试点区法律文本的分析

目的论视角下的碳排放权性质界定——基于试点区法律文本的分析

         

摘要

cqvip:碳排放权是一种新兴权利。对其性质的界定不能简单地套用现有权利体系,而应从各试点区法律文本出发,把握该权利创设的立法目的,从而将其界定为:发展权、财产权和规制权的有机统一。其中,发展权是碳排放权的权利基础,财产权是碳排放权的激励手段,规制权是实现减排目标的保障。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