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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与自首的价值位阶辨析

             

摘要

坦白原本是酌定量刑情节,由于它体现出的人性化价值契合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刑法经济的客观要求,《刑法修正案(八)》将其提升为法定量刑情节,这是合适的。但是,《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坦白从宽处理的幅度与刑法中自首的设置存在一定的交叉和重合,使得二者之间的评价尺度趋于混同。坦白和自首之间存在价值位阶,不可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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