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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清末民国时期历史课程标准的演变

         

摘要

1903年,清政府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其《学务纲要》中就规定了各级各类学校的课程.从那时起,我国的初等小学、高等小学、中学里真正开始独立的设置历史课程,我国的历史教育从此揭开了新的篇章.此后,我国的中小学历史教育出现了一段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时期.在历史课程标准的制定、历史课程设置、历史教科书的编写和历史教学法等方面确实取得了喜人的成果.即使是在国家危亡的时期,历史课程标准的制定和历史教科书的编写等都逐渐发展为专业化,体例日趋完善.通过民国时北京政府和南京政府的对历史课程标准几次修订,我们能基本上得出这样的结论:无论北京政府,还是南京政府所颁布的《历史课程标准》,若从总体内容上考察,皆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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