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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品期货跨市场监管协调法律制度的完善

     

摘要

目前,银行、保险、证券类大型机构投资者陆续进入商品期货市场,交叉性金融产品不断推出,这与我国金融分业监管的格局形成了张力,信息不对称问题凸显,亟待建立商品期货跨市场监管协调法律制度。从现有监管协调法律制度框架来看,与现货市场的协调法律制度尚属空白,与其他金融市场的监管协调也存在权威性不强、权责不匹配、议事规则不明确等问题。建议构建以信息共享为核心的监管协调法律制度,组建农业咨询委员会、能源咨询委员会,藉以搭建现货市场与商品期货市场的信息沟通平台,同时,建立金融协调委员会,建立包含信息共享法律制度、金融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法律制度、紧急磋商法律制度、政策协调法律制度等系列金融监管协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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