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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标准法律制度的完善

摘要

2015年《食品安全法》修订了关于食品企业标准的规定,缩小了食品企业标准的制定范围,因此需要重新审视食品企业标准.食品企业标准应当不属于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企业标准的制定需要规范.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应当进行改革,明确备案审查的对象制定的食品企业标准是否严于国家标准、改单备案制为双备案制、加强备案审查过程中的指导.食品企业标准标识应当规范,在标明食品执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代号的同时,标注经过备案的食品企业标准代号.经过备案的食品企业标准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虽然不能产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有限制行政责任,同时,也会产生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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