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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税制改革近况

     

摘要

日本国会于1988年12月24日通过了内容广泛的税制改革方案,日本税制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这些变化将促进日本经济的发展,缓和日本纳税人的“重税负和不公平”感。一、间接税从1989年4月1日起,日本对大多数商品和服务征收3%的消费税。该税是以会计记录为基础,它与欧洲共同体的增值税相类似。出口交易,包括国际运输,适用零税率。对土地交易、证券转让、利息,保险的医疗服务、社会福利服务及某些学费,免税。进口商品应纳税,但劳务和无形资产的进口不纳税。8种现存的间接税,包括货物税,将予以废除。目前对酒类的分类及从价税制根据去年11月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建议,将予以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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