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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物抵债的性质与法律关系构造——以变更契约说为中心展开

         

摘要

近年来,以物抵债案件日益增加。①面对大量的以物抵债案件,由于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可供裁判适用,理论与司法实务界对以物抵债的性质、效力、法律关系构造、清偿效果等问题产生了激烈争议。我国法学界长期援引传统民法上的代物清偿法理,将以物抵债协议解释为要物契约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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