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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尊重”人权的语义及辐射

     

摘要

在认识进路上,知悉人权条款中"尊重"一词的用法,有助于准确地把握人权的来源及本质。人权并非来自法律,人权内容具有包容性,人权主体不负举证责任。尊重人权,就意味着人权不是可有可无的微末之物,而是一种发自内心所追求的美好东西。宪法关于"尊重"的规定,所指涉的是国家行为,所设定的是一种外在的行为标准。人权入宪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当各负其责,切实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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