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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之辩的多重意蕴——基于《荀子·天论》的考察

     

摘要

在天人关系上,荀子首先肯定“天行有常”,认为自然的变迁基于自身法则,非人能左右。从“明于天人之分”观念出发,荀子确认了天道的实在性,又注意到社会治乱取决于人自身的治理而与天行无关。以此为前提,荀子又强调人和天之间的互动,主要表现为人通过把握自然之道,进一步作用于自然,由此满足人的合理需要。天人之分意味着自然的过程没有人的目的和意图的参与,相对于此,现实世界的生成则离不开人的作用过程,所谓“能参”,便承诺了这一点。人对自然的作用与社会自身的治理,都离不开对道(天道与人道)的把握,由此,天人之辩进一步引向能知与所知、天君与天官的认识论关系,“天君”对“天官”的支配,逻辑地蕴含着理性对感性的制约;明于天人之分意义上的“不求知天”与了解和认识自然的法则意义上的“知天”并行而不悖。荀子以“万物为道一偏”的命题隐喻道的整体性,而全面、真切地达到作为统一原理的道,则被视为天人互动的认识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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