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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明的中国古代法律

     

摘要

与同时代其它地区和国家的法律相比,开明是中国古代法律表现出的最大特征。这种开明曾使许多近代西方学者深感迷惑。法国著名的启蒙家孟德斯鸠在论证共和政体、君主政体、专制政体的各自法律特点时,不得不将"中华帝国"单独列出。因为在孟氏的法律理论体系中,专制的中华帝国应属于法律简陋、统治恐怖的国度。但是,从回国的传教士及商人口中,孟氏得到了恰恰相反的答案。传教士说:"那个幅员广漠的中华帝国的政体是可称赞的。它的政体的原则是畏惧、荣誉和品德兼而有之。"(《论法的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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