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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建立不动产登记官制度的必要性——以房屋权属登记为主

             

摘要

不动产登记官制度是指关于登记官的选任资格、选任方式、任职期限、奖励惩处、物质待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总称。目前许多国家都建立了不动产登记官制度,对不动产登记人员实行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管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国至今尚未建立不动产登记官制度,对登记人员的管理与政府普通部门的人员管理并无太大差异——直接按照登记机构的性质而采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员工管理模式加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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