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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业主大会成立的法律问题初探

             

摘要

随着我国居民居住条件的逐步改善,新落成的居住小区的逐年增多,住宅面积迅速增长,物业管理民主化、法治化的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2003年6月8日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无疑是我国物业管理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它的实施使物业管理工作在法律上更加明确了业主、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供了法律依据。由此,物业管理工作将进入规范的产业化时代。自2003年9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从各地对《条例》的学习及实际运用情况看,许多物业小区都将成立业主大会的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但由于政府就业主大会成立的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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