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合作经济》 >从一起合作社间纠纷的解决看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原则

从一起合作社间纠纷的解决看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原则

         

摘要

cqvip:华北某地有比邻而居却分属不同县域的两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生产同一种农产品,又以当地同一座寺庙作为各自产品的注册商标。在一段时间里,两个合作社因为商标所有权以及市场竞争的纠纷几乎没停止过,最终发展成激烈的冲突,于是双方“对薄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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