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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合作社间纠纷的解决看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原则

         

摘要

华北某地有比邻而居却分属不同县域的两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生产同一种农产品,又以当地同一座寺庙作为各自产品的注册商标。在一段时间里,两个合作社因为商标所有权以及市场竞争的纠纷几乎没停止过,最终发展成激烈的冲突,于是双方“对薄公堂”。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合作经济》 |2010年第2期|59-60|共2页
  • 作者

    张丽;

  • 作者单位

    河北大学诉讼法学班;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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