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公证 >公证员出庭作证之我见

公证员出庭作证之我见

     

摘要

近年来.法院以全面了解案件事实为由要求公证员出庭作证的报道屡见报端.这一现象引起公证从业人士的关注与争辩。《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作为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的见证者和监督者.公证员的本职工作就是与证据亲密接触.当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就作为关键证据的公证书争论得面红耳赤之时.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