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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法律不当 终止关系无效

         

摘要

正【案例】张某1990年到邮电局工作,1995年11月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997年12月因私自涂改发票,多报销住院费数千元被人举报。1998年3月,邮电局根据当地检察院认定的事实对张某作出待岗一年的处理决定,每月发给生活费260元。张某不服,于1998年4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撤销待岗决定,补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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