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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孟子人本神论法哲学思想

     

摘要

孟子的仁政说、民本论和性善论构成了其理论的基石和主要组成部分.而深藏其后的法哲学基础为人本神论。孟子一方面是对鬼神的回避,另一方面高度强调作为主体的人的自觉及其能动作用。他将神从天上请到了人的内心之中,从彼岸请到了此岸。这对中国法律及其思想的影响是:中国法在排斥神性的基础上,由德性取而代之:儒家思想(或儒教),没有其自身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组织,有”教”而无“宗”;中国法讲人本、仁政而不讲人权。孟子的法律思想完成了将法律从宗教的统治中区分出来的这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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