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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学的若干规定》

         

摘要

正 《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要求:“研究生阶段的思想理论教育,应当在大学本科的基础上继续提高,并注意与专业学习适当地结合起来。”为此,国家教育委员会为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于1987年5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学的若干规定》。《规定》指出,研究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必修的学位课程之一。开设这类课程是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坚决贯彻执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加强教学的针对性,帮助研究生切实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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