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拒粗鄙

     

摘要

粗鄙是一种反社会的行为,无视别人作为人的尊严和感受,无同情心,暴力残忍,对他人造成羞辱、伤害或侵犯。2013年3月底,广东佛山一位货车司机投诉遭到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和交警的殴打。执法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矢口否认,但货车上的视频装置清晰地记录下了他们的恶行。还有什么比公然撒谎、糊弄公众更加粗鄙?还有什么比滥用职权更加粗鄙?当社会秩序的守护者野蛮无理,人们却无能为力时;当正常的社会规则不能建立时,体面就不再成为追求,粗鄙也成了随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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