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
滥用职权的相关文献在1980年到2022年内共计98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中国共产党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87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338篇;相关期刊453种,包括共产党员:上半月、法制与社会、人民检察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2008年七省市第八届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联席会、中国法学家论坛等;滥用职权的相关文献由905位作者贡献,包括吴贻伙、杨维汉、亚生等。
滥用职权
-研究学者
- 吴贻伙
- 杨维汉
- 亚生
- 吴乃艳
- 孙国祥
- 江舟
- 老言
- 胡锦武
- 赵炜
- 邵秋明
- 霍小光
- 高峰
- 黎坤
- 丁捷
- 人民日报评论员
- 刘志欣
- 卢承德
- 吕恒仁
- 吴剑
- 吴成民
- 吴永良
- 周群峰
- 娜娜·格里芩
- 子非木
- 孙国锋
- 张华
- 志宇
- 怡然
- 成功
- 方益波
- 曾涛
- 朱崇云
- 李万福
- 李荣斌
- 杨倩
- 梅静
- 汪文涛
- 王亚文
- 王全宝
- 王和岩
- 王威
- 王成
- 王星海
- 王紫零
- 王飞
- 秦旭东
- 纪轩
- 罗坚强
- 胡童
- 胥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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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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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已由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向廊坊中院提起公诉.刘新云被查后,通报中称其"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交政治骗子,热衷政治投机,造成恶劣政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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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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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诞生于上世纪80年代,伴随着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公共资源交易在不断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但围标串标、利益输送、滥用职权等现象依然层出不穷。当前,“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已在全国各地铺开,一些地方已实现政府采购活动全流程电子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技防”手段不断更新迭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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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文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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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方法,都要尽可能地减少内耗,尤其是“中梗阻”问题给上市公司发展带来的伤害,保证包括一线员工在内的所有人人尽其才近段时期以来,笔者在抖音、快手等很多短视频上看到,有不少公司的无良主管、经理(中层干部)滥用职权,无底线地克扣、搜刮一线员工的合法工资,导致天怒人怨,一些很有才华的熟练老员工被迫不辞而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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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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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水耗子’终究将自己给套了进去!”最近一段时间,苍溪县乡镇供水总站原经理张友智违纪违法涉嫌犯罪一事,在当地引起热议。因滥用职权套取国家资金和违反政治、组织、廉洁、工作和生活纪律,张友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逾百万元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步伐加快,国家加大了安全饮水项目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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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6月9日上午,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丰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蔡某华,在山东东营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其涉案金额高达约一百零三亿元。蔡某华被控犯有五宗罪,涉嫌滥用职权造成恒丰银行经济损失八亿九千万余元、涉嫌贪污一千零二十二万余元、涉嫌挪用公款四十八亿元用于个人经营、涉嫌受贿十一亿八千万余元(十亿七千万余元系未遂)、涉嫌违法发放贷款三十五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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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燕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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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诉讼中的"滥用职权"应限于对行政机关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不正当行使实体裁量权作出处理结果层面的审查.其包含客观结果明显不当和主观过错两方面要件.客观结果"不当"的情形主要有违反比例原则、无正当理由的区别对待或违背裁量基准、不考虑具体情况的裁量怠惰等,审查强度应以"明显"为限,给予行政机关必要的"尊让";主观过错包含故意和重大过失,主要情形有徇私枉法、打击报复、反复无常、不考虑相关因素或考虑不相关因素等.为免于"滥用职权"被虚置,客观审查和必要的主观审查不可偏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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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公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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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惩腐打伞”,推动深化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坚决查处基层执法司法和行业监管人员失职失责、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等问题,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清远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惩腐打伞”、治乱补短,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成效明显.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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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健;
黄兰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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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为人系连续犯,追诉时效应当从最后一起犯罪实施终了之日起算,且适用最后一起犯罪时施行的法律。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成立,不以行为人是否明知被包庇的组织系黑社会性质组织为要件,但必须明知系违法犯罪组织。行为人为维护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成员利益进行的滥用职权、疏通关系、站台、撑腰等行为均系包庇、纵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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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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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滥用职权是行政法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其审查标准也一直是学界争议的焦点问题.但立法的模糊、学说的多元以及滥用职权本身语义上的不明晰共同导致了实践中界定滥用职权审判标准的困境.在现有学术观点的基础上对最高院的审判案例进行整理分析,得出"主观目的不正当"这一审查标准.并结合全国高院的实践判决,针对审判过程中出现的并用、该用不用以及扩大适用等问题,提出依靠原则性审查技术的适用鼓励法官大胆进行说理,及时规范指导案例以防止司法审查恣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