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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美在恰当

     

摘要

汉代辞赋家宋玉在他的《登徒子好色赋》中写道:“臣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这位“东家之子”美到增减一分都不行,所以,恰如其分,恰到好处。这是一种审美观。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提出“美就是恰当”;十七世纪法国哲学家笛卡尔也说:美就是一种恰到好处的协调和适中。”认识这一审美规律,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审美能力,而且还可以提高创造的能力。作为二度创作的音乐表演艺术,在表现原作的美的同时,又创造了美,表现了美。在这里,再现与表现是密不可分地结合在一起的。而结合的关键就是恰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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