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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出土文书所涉及的晋唐法制

     

摘要

吐鲁番出土文书的时代大致从晋到唐。在这一历史时期,吐鲁番地区经历了高昌郡、高昌国、西州等三个阶段。文书所反映的情况表明:这一时期当地的法律制度与内地是一脉相承的,属中国古代法制系统,为中国古代法制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本文仅就有关古代高昌的刑罚法和民间契约私法的文书谈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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