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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级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

         

摘要

根据《上海市高级教师标准》征求意见稿,高级教师要注重育人,师德修养被放在标准的首要位置,比如能主动义务为学习困难的学生补课,“不从事社会上以中小学为对象的文化教学班等有偿家教”,“不搞大运动量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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