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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风景公共利益——一种主客体关系的视角

     

摘要

<正>风景既可能涉及私人利益也可能涉及公共利益。前者主要表现为风景对作为个体的人的精神和生理的增益作用及价值,后者主要表现为风景作为一种人类生存必需品与公共服务品所体现的社会上不确定多数人的利益。近年来,我国损害风景公共利益的现象愈演愈烈,"风景圈地"、大树进城、景区超容量接待、景区票价高涨、经营权设定乱象、公园高档会所等问题昭示着风景公共利益保护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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