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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善导,闪现习作魅力——谈小学习作教学

         

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中指出: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述的过程。在“程标”里,不再像过去那样统称为作文,而是1—2年级叫写话,3—6年级叫习作。小学阶段从写话、习作入手,“是为了降低起始阶段的难度,重在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和自信心”,让学生逐步达到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意思这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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