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税收征纳》 >不动产交换行为营业税的财税处理

不动产交换行为营业税的财税处理

         

摘要

税法规定,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提供的应税劳务,对于不动产的交换行为是否缴纳营业税并未进行明确规定,因此,各地税务机关对现实中的不动产交换行为所采取的做法也不尽相同。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收流失,影响了营业税政策的完整性及调控作用,同时也给税务人员及审计人员对此类行为涉税问题的认定带来一定困难。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