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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谈构建和谐社会

         

摘要

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和谐社会”这一概念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并引发热烈讨论。什么是和谐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中存在哪些问题?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是什么?这些问题为大家所关注。我们特摘录了部分专家在这方面的观点和论述,以期起到释疑解惑的作用。孙立平(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建立和谐社会最基本的含义就是建立一个利益均衡的社会。利益均衡并不是搞平均主义,但大体上不能是一个利益太悬殊的社会。经过二十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市场经济的框架已经不可逆转地建立起来了。现实的威胁不是回到旧的体制当中去,而是建立的可能是一个不好的市场经济,这样的市场经济会从根本上败坏市场经济的声誉,丧失改善它的条件,以至会在一定程度上固化下来。其最终结果就表现为利益的严重失衡、利益格局的严格失衡。建立市场经济必须有配套的利益均衡的机制,可这套机制我国还没有相应地建立起来。沈原(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我认为构建和谐社会要注意把握以下三点:一、和谐社会是一个有针对性的概念。是针对现阶段频发的各种不和谐现象、各种社会失衡甚至社会冲突来谈的,其内涵应特别强调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经济和社会的关系,两者之间要找到一个均衡点;另一个层面是社会内部的各种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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