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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只是一种无本质无规律的社会现象

     

摘要

正 安徽孔祥元在《关于宗教的再思考》一文中(原载《宗教》1988年第1期)中提出:宗教作为无本质、无规律的社会现象,不具备外存的独立性,自身不存在产生、发展、消亡的规律。它的每一变换都只能从社会本身寻找根源,它所表现出的产生、发展、消亡的形态只是本质反映的结果,而不是其自身发展的必然,宗教只有变换,没有运动,因而没有历史,没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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