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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时期的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基于南洋公学特班的研究

     

摘要

在中国近代法律教育体系确立前,诸多新式学校是传播法学知识的主要机构,它们选择教育模式及其生员学习西方法学知识的过程,展现出了法学教育启蒙时期的探索.学界对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在萌芽时期的具体教学形态的阐述实际并不清楚.在这一时期,南洋公学特班的法学教育尤其值得注意,从其师生日记可见,特班借鉴传统书院制教学的同时糅合了中西之学,其教育内容不再囿于“交涉公法”,体现出的比较法学教育的精神、西方公法知识的输入等现象,也是这一时期新式学校法学教育的共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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