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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优先受偿效力

         

摘要

<正>绪论由于物权法是与各国的历史传统密切相关的发展变革的领域,不能轻易实现国际性的统合,因此,虽然对于合同法的国际统合试图已经有所进展,但物权法的国际统合至今看起来还非常遥远。但物权法中的担保物权法,由于是基于债权人为了确保债权实现的共同理念,这个领域应当根据贸易领域追求的"效率、安全、迅速"的原理来构筑,法律体系间的相互调和相对来讲更加容易实现。在贸易领域,作为国际贸易的担保,信用证和独立担保等从很久以前就一直活用至今,相同的理念从"人的担保"向"物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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