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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体育学院特色专业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摘要

省教育厅:你厅《关于申请调整山东体育学院特色专业学费标准的函》(鲁教财函[2015]54号)收悉。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一、同意山东体育学院运动训练等4个特色专业调整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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