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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特色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

         

摘要

省教育厅:你厅《关于商请山东艺术学院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特色专业继续执行上年收费标准的函》(鲁教财函[2016]13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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