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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古汉语名词活用为形容词

     

摘要

正 古汉语中有极少数名词可活用为形容词。 (一)一般名词活用为形容词: “来,以盾为才,固请于公,以为嫡子。”(《左传·僖公二十三年》),“以盾为才”之“才”,可译成“有才能”,但在古代汉语中,这个“才”已形容词化了。因为,第一,“才”是一个词,不是“有才能”这个动宾词组的省略。第二,“才”不表示动作行为,是对赵盾这个人的性质的陈述,合乎形容词所表示的语义。可以比较“子皮以为忠,故委政焉。”(《左传·襄公三十二年》)“以为忠”,即“以之为忠”,与“以盾为才”句式一样,“忠”是对子产品质的陈述,是形容词,则“才”亦可看作是形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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