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法治研究 >行政协议研究之现状与转向

行政协议研究之现状与转向

     

摘要

行政协议研究可分为行政协议规范(“上游”)、行政协议过程(“中游”)和行政协议救济(“下游”)三个板块,每个板块中所包含的行政协议研究素材分布呈现出“两头大中间小”的样态。自《行政诉讼法》正式将行政协议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后,行政协议研究成果越发畸重于《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与相关的行政协议判例。当前我国行政法学界对行政协议展开的研究已呈现出较大的局限性,包括:行政行为论已成为行政协议理论发展的主要瓶颈;行政协议理论的发展缺乏与民法学科的对话;对行政协议“双重性”的认识浮于表面,难以服务于实践。为打破上述局限,需要对行政协议研究的时域进行适度的扩张与融合,包括:从“行政法本位”转向“行政法、民法并重”;从“行政行为本位”转向“行政行为、行政协议法律关系并重”;强化行政协议研究的“中游”,发挥其连通“上游”“下游”之关键作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