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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讯逼供屡禁不止的法律思考:兼论确立?…

     

摘要

没有规定无罪推定原则、没有确立沉默权、没有对逼取的口供作出排除性规定,这是导致我国刑讯逼供屡禁不止的法律根源,笔者认为。应及早从程序立法上构建起要治刑讯逼供的治本机制。为此建议:修改刑诉法第12条,明确规定无罪推定的刑事诉讼原则;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法律化;个性刑诉法第93条,确立沉默权;在刑诉法和绦中增加一款,对逼取的供及据此查获得的间接证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排除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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