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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合法来源进行免责抗辩的审查

     

摘要

【裁判要旨】当销售商所售商品存在侵害著作权情形时,应如何认定销售方的法律责任?复制品的发行者不能证明其发行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首先,对著作权侵权是否成立的认定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进行的使用均为侵权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权等法律责任;其次,对于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应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如销售商不能证明其商品具有合法来源,则应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对于合法来源的认定,在审查进货渠道的同时,应考察侵权人对事实上无合法授权的发生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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