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人民司法》 >诚实信用原则在涉老字号侵权案中的适用

诚实信用原则在涉老字号侵权案中的适用

         

摘要

【裁判要旨】改革开放后,一些长期中断经营的老字号被非传承人注册成商标或企业名称,商标权人继而通过侵权诉讼,要求其他市场主体(也系非传承人)禁用与老字号有关的标识。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应具体查明商标与老字号有关标识的差别,查明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如果通过变形使用、添加使用的方式,攀附、嫁接传统老字号历史的,应认定为不诚信的商标使用行为,即使经营多年,也不能使商标获得较强的显著性,商标权人不能单凭注册行为而独揽与自己无历史渊源的老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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