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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抑或职务侵占之考察

     

摘要

区分合同诈骗罪与职务侵占罪,关键考察两个方面:一是被告人之所以最后能占有财物,主要是利用了其职务之便。还是主要利用了通常意义上的诈骗手段?即犯罪手段问题:二是被告人实际占有的是合同相对人的财物,还是本单位的财物?即犯罪对象或犯罪客体问题。将通过职务行为(或有权代理行为)签订合同所得之财物占为已有者,属职务侵占。而非合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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