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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法证据的排除

         

摘要

非法证据是不具备合法性的证据,但不能说不合法的证据就是非法证据,形式不合法并不属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范围。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仅不会影响惩罚犯罪,而且有利于人权保障。形式不合法的证据可以重新取证,但是非法证据则不然。对威胁、引诱所取得的证据应当依法禁止。是否属于非法证据,应当由控辩双方分别证明。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有利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施,辩护人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运用中也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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