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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官话课本中多功能词“得”及其相关问题

         

摘要

琉球官话系列课本中的“得”既可以作实义动词、助动词,还可以作较为虚化的动相补语、动态助词、能性补语、以及程度/状态/能性补语标记,体现出语法语义上的多功能性.在表达能性方面,更体现出可以通表整个能性范畴的多功能语义特点,这种语法语义的多功能性与同时期北京官话、北方官话、中原官话语料中的表现情况及现代北京话等北方方言和普通话存在差别,而与当今吴、粤、客、赣、湘等南方方言中的表现平行一致.典型南方方言保留了古代汉语多功能词“得”及其通表能性范畴的用法,北京话等北方方言和普通话却不存在这种现象,而用其他方式来表达.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具有方言类型学意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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